- 原文
- 譯文
為個人提供土耳其語翻譯(使館證明)
土耳其共和國大使館(北京)
敬啟者:
根據國家登記記錄,茲證明土耳其公民Ege xxx(兒童,U 03647xxx號護照持有人)系土耳其公民Filiz xxx(護照編號:U 03647xxx)與土耳其公民Mustafa xxx(國民身份證號:25633158xxx)的兒子。
按照土耳其法律實踐,土耳其不向其公民出具出生證明;因此,Ege xxx并不擁有出生證明。但其擁有國民身份證(序號:B11-373xx)。
本證明文件應Filiz xxx請求而出具。
Zeki Furkan Kucuk
大使館館員
【溫馨提示】如果您有資料需要土耳其語翻譯,可以在線咨詢或撥打我們的服務熱線:010-56385288
相關閱讀